图片新闻-k8凯发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侧记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4-06-18

做未成年人的“特别卫士”

市人民检察院“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

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李口一中举行“送法进农村”主题报告会

  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支检察官队伍,他们的工作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有着共同的梦想,那就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探索新途径,寻找新方法,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从效率到质量、从局部到整体、从案中到案后,从铁面到人性,他们一步一个脚印,把未检工作推向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让爱在岗位上延伸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着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和社会的命运。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日益高发,据统计,失学、失管、失业“三缺失”人员占我市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41%,农村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占全部未成年犯罪的70.94%。另外,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也屡见报端。

  为了做好保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忠良认为细节决定成败,他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要不怕繁琐,认真对待,精益求精办好未成年人案件。

  “未成年人的案子通常都是小案,然而小案不小,办案过程十分繁琐,处理结果较为敏感,处理不好,轻则影响家庭幸福,重则影响社会稳定。”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翟咏华告诉记者。

  该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以“呵护明天和未来”为主题,教育未成年人如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现宣传教育效果最优化,充分考虑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程度,授课形式体现出灵活多样性,检察官集思广益,改变了以往传统说教式讲座报告的单一模式,根据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特点,采取法制讲座、宣传展板、咨询互动、播放影片等相结合的形式,向未成年人宣讲法律的重要性,如何既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又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检察官在市第二高级中学宣讲时,针对近期在云南昆明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就如何加强自身安全、应对暴力犯罪威胁与同学们展开互动交流,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对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自我保护提出了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引导在校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市文化路小学宣讲时,授课干警针对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编写了朗朗上口的童谣,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其安全意识,培养其朴素的法律意识。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已累计到10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法制宣讲,受教育学生达10万余人(次)。

  做孩子的“特别卫士”

  “都是为人父母,我们要换位思考,要推己及人,坚决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我们要做孩子们的‘特别卫士’。”这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忠良在未检工作会议上经常说的话。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吗?你们知道法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吗?你们知道如何远离犯罪吗?”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在宣讲课上一连串的反问,让梁园区双八镇一中同学们稚嫩的脸上充满了好奇。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赵玉芳在该县双塔乡一中、野岗乡一中宣讲时,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什么是犯罪,青少年犯罪有哪些表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表现和特点,并结合大量的事例,以案说法,详细剖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和危害,以及给未成人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培训课上,一个个生动的案例震撼着在座学生,使听课的学生深受心灵的触动。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遵法、守法,做懂法好少年。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后,为巩固活动成果,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还与双塔乡中心校联合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制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全乡各中小学校分别举行预赛,并从中选拔中、小学生各20名选手参加决赛,其中最小参赛选手年仅8岁。选手们经过精心准备,从不同方面阐述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选手们纷纷表示:“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一切为了孩子的未来

  5月28日上午,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宏达技工学校举行“阳光帮教基地”揭牌仪式。“阳光帮教基地”,是该院未检部门针对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实施的一项创新举措,意义在于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矫正人生航向,促进其健康成长,促使其自食其力,成为家庭生活的“顶梁柱”、国家建设的“有用人”。

  据悉,“阳光帮教基地”分为技能培训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基地、救助帮教基地。技能培训帮教基地主要为愿意接受技能培训、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失足未成年人提供短、中、长期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免培训费和住宿费;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基地则为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帮教条件,为已作出不起诉或被判处非羁押刑的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岗位;救助帮教基地主要针对诉讼终结、愿意回原籍的外来流浪未成年人,免费为其返乡提供临时食宿和其他条件。

  14岁的蔡某,系四川省南充市人,与家人生气而流浪到商丘,因在网吧门口劫取他人少量财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提请逮捕。该院对蔡某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诉讼终结后,办案检察官与救助帮教基地工作人员一起,按照蔡某的意愿将其送回了原籍。

  实施涉罪未成年人“阳光工程”以来,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已送16名未成年人进入不同的帮教基地,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采访最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克海告诉记者,在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中,检察官用自己的赤城和热忱,捍卫着社会的和谐与纯净,坚守着忠诚公正、执法为民的誓言,帮助一批又一批未成年人走出了“泥沼”,实现了法律守护青春的理念和宣言。

分享到:
文明简报
中国文明网联盟
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k8凯发的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