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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3-31
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有关文明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商丘市文明   

2016329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根据2016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目标任务

  将创建文明村镇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口号不变、咬定目标,坚持不懈、日久为功,努力实现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全面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在“十三五”时期实现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切实改变广大农村面貌,让农民群众真正分享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让人们感受到农村确实是全面小康的样子,以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扮靓美丽乡村。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硬化。村内主干道硬化率达100%,巷道硬化基本完成并体现乡村特色,设计造型多样,村内路网布局合理。

  2.街道亮化。线杆、路灯亮化设施齐全,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3.村庄绿化。实现房前屋后、村里村外、道旁河边绿化,村中有绿地,村外有环村林带。

  4.饮水安全。农户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村民饮用水水质、水量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

  5.厕所改建。推进农村旱厕改造,推广卫生户厕,建设公共厕所。

  6.厨房改造。使用节能炉具、灶具,减少污染物排放,上下水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方便实用。

  7.建设村民中心。有统一制式村民中心标牌,有集办公议事、村务公开、事务代办、信访代理、医疗服务、文化娱乐、信息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或综合性服务平台,规章制度健全。

  8.建设文体设施。建成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农村体育活动等场所和设施,能够经常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综合整治内外环境

  1.村内环境。达到 “三无一规范一眼净”要求,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

  2.住户环境。屋内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明亮,院落内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绿化美化。

  3.垃圾处理。建立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定点存放。

  4.机制建设。建立日常清扫保洁队伍,提供经费保障,形成长效机制,垃圾清运率达100%。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常运行管护机制。

  (三)培育文明乡风民风

  1.乡规民约。发动村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推进村务公开。倡导移风易俗,成立村民议事会、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机构,在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2.志愿服务。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平台,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亲帮亲、邻帮邻,互助互爱、守望相助,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3.家风家训。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工程,与“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相结合,抓好宣传教育、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各个环节,弘扬文明新风。

  4.以文化人。切实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作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运用农村善行义举榜、功德榜、功德录、文化墙等载体,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乡贤文化。

  5.典型引领。推荐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子孝媳”、“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引领农村文明风尚。引导农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守法纪,自觉向上向善。

  (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1.村庄标识。村庄入口处设立村庄标识,体现村庄建筑和文化特色,村内路牌、门牌、设施标牌等设置标准规范。

  2.宣传氛围。建设农村宣传文化墙,临街建筑立面和文化广场周围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建设标语。

  3.文化惠民。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4.文化活动。发挥好村文化室、文化舞台、文化广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作用,建立一支文化活动队伍,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文明健康、具有乡土特色的文体活动,把基层文化活动搞起来,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参与活动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文化、提升干部能力、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

  5.文化传承。村内古塔、古庙宇、古戏台、古祠堂、古民居及牌坊等古建筑要得到精心保护修缮,修旧如旧,让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开发利用。

  (五)着力推进脱贫攻坚

  1.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当前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乡村目标的实现,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全面建成小康一户都不能落下。

  2.精准扶贫。选准问题,精确发力,做到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

  3.政策引导。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定贫困农村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决心,激发脱贫致富的热情,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丽乡村。

  4.兴业致富。加大财政、金融和社会扶贫投入,坚持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大力发展传统特色家庭手工业和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保障措施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契合了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契合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契合了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各县(区)文明办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优势,调动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党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广泛发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关键是调动群众积极性,要诀是农户广泛受益受惠。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吸引群众参与,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集体的事情集体办的原则,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让群众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创造美好生活。要动员农村党员干部、乡贤能人、教师、“五老人士”发扬热爱家乡、奉献家乡的精神,积极参与家乡建设。

  (三)推动以城带乡,提升城乡共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按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城市在资源、人才、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与乡镇(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农村改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好表率作用,每个单位都要对口帮扶一个村,并将帮扶共建的工作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和年度复查。

  (四)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有效投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下大决心、舍得花本钱,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文明办安排的各种项目并认真抓好落实。每年要将一定数量的市级文化建设事业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协调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农办、扶贫办、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推动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商务等各部门资源向农村倾斜,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用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量整合,集中安排在各级文明村镇或文明村镇培养对象集中使用,发挥协同效应。要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问题,协调推进工作。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参与美丽乡村的项目建设和服务。要加强制度建设,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精神办好群众期盼的好事实事,以美丽乡村建设的卓越成就扮靓美丽中国。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宣传发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创建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的目的、意义,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墙、公益广告、大喇叭、民间艺术等宣传工具,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宣传表彰群众身边的典型,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凝聚起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二)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精心规划,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中央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有50%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我市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每年3月上旬要确定10%的乡镇、村作为当年县(区)级文明村镇培养对象上报市文明办备案,同时在县(区)级或到届的市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确定省、市级文明村镇培养对象上报市文明办进行培养指导。市文明办将牵头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将各类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给列入市、县(区)培养对象的乡镇,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三)学习观摩推动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文明办将组织各县(区)文明办和部分乡(镇)、村代表到外地学习先进创建经验,下半年召开全市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会推进工作开展。

  (四)评选表彰形成机制。年终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文明办向省文明办推荐一批省级文明村镇,命名表彰一批市级文明村镇,各县(区)也要命名表彰一批县(区)级文明村镇。按照《河南省文明村镇评选管理办法》,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将评选表彰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以强烈的看齐意识确保完成中央确定的“十三五”创建目标,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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